恨,能挑啟爭端;愛,
能遮掩一切過錯。
箴言10:12
有一位女士告訴心理醫生,
她恨透她的丈夫,因此非離婚不可。
她嚷著說:我一定要好好教訓這個傢伙!
心理醫生向她建議:既然已經走到這個地步,
我勸妳盡量想辦法恭維他,討好他。
當他覺得不能沒有妳,以為妳深愛他時,
妳便斷然跟他離婚,讓他痛苦不堪。
女士覺得心理醫生不愧為專家,
給她出的點子倒蠻新鮮的。
幾個月過後,女士又回來找醫生,
說一切都進行得很好。醫生說:行了,
現在你們可以辦理離婚了!
她說:甚麼?離婚,才不呢!
現在我從心裡愛著我的丈夫哩!
默想:
試試看,在愛中你會有更大的發現。
如果恨不能解決問題,何不試試用愛,
即然是為了能解決問題,
我們就換一個方法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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