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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

責備與憐恤


經文選讀:11:1-12
經文摘錄:這許多的言語,豈不該回答麼,
多嘴多舌的人,豈可稱為義麼。
你誇大的話,豈能使人不作聲麼,
你戲笑的時候,豈沒有人叫你害羞麼。
你說:我的道理純全,我在你眼前潔淨。
惟願神說話,願他開口攻擊你。
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,他有諸般的智識。
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,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。
──11:2-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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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責備人者若不懂先行自責,說出去的話多屬單向,
只為責備對方而侃侃地談,
總沒想及是否自己也須同樣領受所說出去的話。
責備不只是言說,也應該是一種藝術,
是協助人歸正須付的代價而自已也會受傷。
當父母責備子女時,有誰只純屬為責備而苛責?
聖經說凡天父所愛的祂必管教,管教就是管中有教啊。
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又表示甚麼? 原來在父的恩慈中,
審判 (責備) 是比不上憐恤,因此,
讓我們對同伴多用一點天父有的憐恤吧。
思想:有時愛之愈深,責之也愈切。
但會否向人施更多憐恤,讓人自覺悔改更好吧。
禱告:主啊!原來當受責備的本是我,
你竟以憐憫來替代,叫我對人也有你的憐憫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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