鑰節: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
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,
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
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
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,
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──啟20: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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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不都是公眾假日,
雖然不都是公眾假日,
但每年全球各地都有復活節紀念主。
若然沒有復活指望,又何來有這許節日與紀念?
可見道理是簡明至不過的了,
就是確實有身體復活啊,
且那是先從我們主耶穌基督一人死而復生而來。
約伯在苦難中也曾說過:“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 ,
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
我這皮肉滅絕之後,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”。
可見苦痛至極不是虛無,最後再現的是復活的生命。
主自己也說,“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。”
復活不單是指望,更是在我們心中運行的大能力。
(弗1:19-20)
思想: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,
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(羅4:25)
禱告:為我死而復活的主耶穌啊!
求讓我今天因著你得歡欣喜樂!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