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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

有了燃燒,然後才能有光


「我也將萬事當做有損的, 
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」
(聖經腓立比書三章 8 節)
要發光必須先有損失,發光體受了相當的損失以後,
才會有光照出來。燭不燃燒,根本便沒有光;
有了燃燒,然後才能有光。
我們自己若不先有損失,就不能有益於人。
燃燒好似人生中的痛苦。
信徒必須經過痛苦,然後才能有益於人。
可是我們見了痛苦,卻常喜歡逃避。
我們常想:當我們手腳輕健、身心強壯、
能作大事業的時候,是能被神大用的時期。
當我們孤單、害病、受痛、失業的時候,
是沒有什麼用處的 ── 是不能被神重用的。
可是,我們若能忍耐、降服,我們在痛苦中,
必有更大、更有用的事奉,遠超過我們自己所想的。
── 譯自晚思 (Evening Thoughts)   
明天的榮耀,是因今天的痛苦。
許多人只要榮耀,不要十架;只要發光,
不要燃燒;但是我告訴你:十架是冠冕的先鋒,
沒有十架就沒有冠冕。


4 則留言:

  1. 祝福各位媽咪們, 母親節快樂! (^▽◕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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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(^▽◕。) 母親節快樂 @};- @};- @};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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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好友♦・゚☼早晨&午安喇喂*☁`☀::uu7031
    ❥*¨❣週四╠╣aΡpy喇喂❤ღ♥。゚♡
    開心萬事得•ೋ₡今晚我唔使煮食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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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開心唔使煮食..::oo2003 ╠╣aΡpy ❤ღ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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