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來審判
「因為我們眾人、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、
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、或善或惡受報。」
(林後5:10)
我們所有的生活,工作,將來都要受到審判,
不是隨便度過一生就了事,這是關係到我們永遠的前途,
在國度裡的賞賜,也可能失去所應許的福分。
像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,不能進迦南應許美地一樣,
問題是非常嚴重的。我們必須認真地面對,
將來在主面前所要受的審判。
雖然我們因信得救,不至滅亡不下火湖,
但進天國以後的情況仍有極大的分別。
世人要對他們的行為負責,信徒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
不是關於得救與滅亡的問題,
卻關於承受國度和得著永遠榮耀的問題,
這是極大的問題,今生任何事不能相比,
猶如一滴水比不上海洋一樣。今生的一切得失、
苦樂、榮辱,都只是一剎那的事,
不過如同作一場夢一般,幾十年轉眼即逝,
而在永世裡將怎樣過是太嚴重了。
然而永遠的前途都是由今生這幾十年決定的,
我們今天的生活、工作、道路,會決定將來的一切。
因為人就是根據這些事受審判,受到報應。
為此我們必須正視要怎樣活下去,
走那條路?怎樣對神對人對自己負責?
什麼是我們的依據?要認真地尋求神的光照和指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