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要用痛苦的經驗,使他們改惡從善。我們雖跌倒,他必把我們扶起來;雖落在黑暗中,他必領我們到光明之地;雖遭受冤屈,他必為我們伸冤,使我們得見他的公義。從古至今,凡誠心信他的人,都可以為這個經驗作見證。所以認識神,敬畏他的人,要永遠靠賴他。他們不懷疑神的萬能,不懷疑他的大愛,而且堅決相信,神為信他的人所成全的,是極其美備,是超出他們所求所想的。
仰望神,不是要閒懶,等候神,不是要怠惰:乃是因為信靠神,所以更要在我們的本位上儆醒、努力、勇敢有為,這才是為我們有盼望的信仰作榮耀的見證。神也要借著我們所盡的本分,應允我們向他的呼求,把他的拯救施展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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