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潔、公義、誠實、大愛的神所表顯出來的能吸引人的力量就是他的榮耀。凡感覺他、接觸他的,都要稱讚他,歸榮耀與他。凡蒙召效法基督的,也都要享受他的榮耀。因為他的生命在我們裡面;要使我們在生活上表現出屬靈的榮美。借此,信的人就能在他們的言語、行為、思想和動作上榮耀神的名。
不信的人藐視神的真道。在一切都被顯露的時候,這樣的人就要大大地慚愧蒙羞了。
我們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,使我們不徒受神的恩惠,而能永不失掉那榮耀的盼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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