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神賜人財物的時候,不是叫人保留起來,成為自己和兒孫的財富,乃是要人藉著這些屬地的財物行祂所喜悅的事,因為信徒的產業永遠是神自己;若是信徒以地上的財寶為產業,就要變成重擔、迷惑和網羅;聖經中從來沒為那些專為自己積蓄財寶的人祝福,都是以罪責和咒詛對付他們。
當神賜人知識的時候也是如此,知識若不為神用,知識便叫人自高自大,因知識所引起來的失敗也不小於為自己積蓄財富。無論是錢財、是知識、是地位,凡屬於這世界的,連信徒的兒女也在內,若不奉獻到主的面前,都是與信徒有害的。若是屬於我們的,無論是財物、是人口,能帶進了永世裡面去,樣樣都是與我們有益的,都是為我們效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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