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基督既在肉身受苦,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,
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,就已經與罪斷絕了。
你們存這樣的心,從今以後,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,
只從 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。」(彼前4:1,2)
追求快樂是許多人生活的目的,
所有的人都願意享樂而不願受苦,
只有基督到世上來卻是為受苦來的。
因為非受苦不能救人(彼前3:18)。
世人就是為尋求自己的快樂,而不顧一切地犯罪,
得罪神,傷害人,為著自己快樂。
都變成極其自私的人,喪失了一切道德、
真理、仁愛、和平。
今天在許多的享樂中都是帶著罪惡的,
可以說都是罪中之樂(來11:25)。
基督徒已經蒙主的救贖,脫離了罪,
就不應再去享受罪中之樂。
其實那種肉體情慾之樂,正是心靈的痛苦。
那種暫時之樂,正是永遠的損失,
所以聖經從沒有叫信徒去在世上尋求快樂,
乃是教訓我們應當在主裡面喜樂(腓4:4),
這喜樂不是從外面來的。信徒只想追求快樂,
不是正當的目的,因為那仍然以己為中心,
不是以神旨意為前題。
凡想要為自己求得快樂,都容易陷入罪惡之中,
只有以受苦為兵器,不怕受苦,願意為主受苦,
認為在今生這個罪惡的世界上受苦是當然的,
才能勝過許多的試探引誘。
想求樂而怕受苦,就要失去兵器,作情慾的俘虜了,
我們只當按神的旨意,度在世餘下的光陰。
🌟瞓醒大家繼續☁╠╣aΡpy週三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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