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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

心無責備


「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 神比我們的心大,
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。親愛的弟兄啊,
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,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。
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從他得著,
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,行他所喜悅的事。」
(約壹320-22
基督徒作的事對不對,應該不應該,
屬靈的情況怎樣,自己的心是知道的。
除非他的心故意剛硬和麻木,不然,心是很好的見證,
叫人知道自己對神如何,是否遵守神的命令,
行神所喜悅的事。因為在新約時代,
神的律法就在人的心裡(來810),
又有神的道,就是真理在心裡
(約貳2;約參3;約壹510110214
 並且有聖靈在我們裡面居住(約1416),
所以我們的心能夠知道是非,善惡和神的旨意。
如果我們的心責備我們,為著任何事,任何情況,
就說明這事和這種情況是不對的,不合神的旨意,
連我們的心都感到不對、不安。
神更知道,更清楚了,我們豈能向神隱藏呢?
我們心若不責備我們,表明是對的,
至少是神現在許可的,心中有平安,
這樣就可以向神坦白然無懼,因為心不責備,
就表明不是故意違背神,不肯除掉神所不喜悅的事。
若是體貼肉體,順從情慾,聖靈必定相爭,
心就要加以責備(加516)。
若是貪戀世界與世俗為友,聖靈也必嫉妒,擔憂
(雅445),心也必定有責備。
心中平安、無責備、良心無虧、清潔,
是信徒最基本正當的情形,現在祈求能蒙應允,
將來更可以坦然見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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