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為你們起的憤恨,原是 神那樣的憤恨,
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,
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;」(林後11:2)
婚姻是人的一生大事,終身的幸福,
或者痛苦,都由此而定。
要找一個好對象 並不容易,若是由機會和環境促成,
結果不一定理想,但即或是所愛的對象,圓滿的結合,
歡樂能有幾時,白頭偕老也不過幾十寒暑,
一旦有什麼意外,遭遇更是令人傷心,
因為人都不是永不改變的。
人間的愛情,也是極其脆弱易破的。
但何等希奇,信徒有了一個最好的對象,
如同童女許配了神的兒子,萬王之王的基督,
祂不只有榮耀,權柄、尊貴。
而更有奇妙,不變的愛,得到基督,
才找到真的對象,
與祂結合,才是真的婚姻。人間的一切婚姻愛情,
不過是一種表樣和影像而已。
自古以來不知有多少為愛情而死,為婚姻而悲的人,
把一切的希望、幸福、快樂,寄托在一個人身上,
而所得到的究竟是什麼,最多只是一點安慰,
一時的快樂。花開將謝,月滿即缺,不但青春易逝,
也可能中途分手,不然就是百年好合,百年後,
也是歸於塵土,何等虛空,人間關係,
僅僅是一場夢而已。惟獨信基督成為祂的佳偶,
和祂的關係才是真正美滿,永恆的。
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