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家啊,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,
乃是為我的聖名,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。
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;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,
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。
我在他們眼前,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,
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──結 36:2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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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在禱告的時候會說:“我們在天上的父:
我們在禱告的時候會說:“我們在天上的父:
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”
──當我們這麼說的時候,
我們的心是否真的很在乎神的名?
如果是,我們的生活表現,
能不能讓別人尊敬我們所信的神呢?
翻開以西結書36章16節到20節,
我們讀到神責備祂的子民,
因為他們在行動作為上行了得罪神的事,
以致不但玷污了他們所住的地,
同時也使神的聖名在列國中蒙羞。
經文進一步提到:以色列人道德墮落、拜偶像,
神一定會徹底潔淨他們、改造他們的生命。
在神的幫助下他們最後會得回故土,
只是這個洗煉的過程,會相當痛苦。
我們可不要在失敗中,
等候神審判管教的鞭子落下,才曉得回轉啊。
思想:我們的生活表現,
能不能讓別人尊敬我們所信的神呢?
禱告:主啊!願人都尊的名為聖,
願我的生命流露,能叫別人尊的名為聖!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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