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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

在受誣仍然靜默



有時我們受誣卻是無辜的。
我們內心清潔,卻受著惡者冤屈。
我們基督徒應當作甚麼?有時爭辯是可能的,
我們的責任應該合宜地辯明。
但是我們這樣做,反使別人受不白之冤。
那麼我們還是保持緘默,自己背負重擔。
我們忍耐之中,在受誣下緘默,
免得再有錯誤。
我們的危險還可能在另一方面。
我們受了中傷,
為了辯屈,竟得罪神。
所以我們寧可受苦,
將自己交託給公義的主,伸冤在祂。